
先說結論:2026 年 11 月 1 日起,在日本免稅店購買符合資格的商品,不再是結帳時直接扣掉消費稅。旅客要先付含稅價格,離境時讓海關確認商品確實被帶出日本,之後才由免稅店或其安排的方式退還相當於消費稅的金額。
這次變動影響的是 11 月 1 日起的購買,不是看旅客哪一天入境。10 月底入境、11 月初才購物的人,也要依新制準備。以下內容依日本海關外國旅客退款制度及日本國稅廳資料整理。
新舊制度最大的差別:免稅從「店內完成」移到「出境確認後」
| 流程 | 2026 年 10 月 31 日以前 |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 |
|---|---|---|
| 店內付款 | 符合資格時以未稅價格購買 | 先支付含消費稅價格 |
| 離境程序 | 依既有免稅攜出規定辦理 | 在機場或港口完成海關確認 |
| 退款 | 通常購買時已免除 | 海關確認後,由業者依安排退款 |
法律沒有把所有業者的退款方式固定成一種。日本國稅廳列出的可能方式包含銀行、信用卡、App 轉帳或出境地現金退款。因此,旅客不能預設每家店都會當場退現金;付款前應看清退款管道、時間、手續費與聯絡方式。
多少金額才符合?同店同日未稅 5,000 日圓起
日本海關說明,新制下同一家免稅店、同一天購買的合計金額,未稅達 5,000 日圓以上才符合基本門檻。一般商品與消耗品不再分成兩套金額類別,原本消耗品 50 萬日圓上限及特殊包裝要求也取消。
但「不用特殊包裝」不代表可以在日本使用或吃掉。食品、飲料、化妝品等消耗品若在日本境內消費,離境時無法讓海關確認完整帶出,就不能取得該筆退款。金、白金條塊與部分法定排除商品也不在免稅範圍。
90 天期限怎麼算?商品必須跟著旅客出境
新制要求旅客在購買日起 90 天內完成出境海關確認。日本國稅廳舉例,若在 11 月 1 日購買,確認期限到隔年 1 月 30 日。這不代表能先把商品交給朋友或留在飯店,再只帶收據到機場;商品必須由購買人實際攜出。
同一筆購買紀錄中的商品如果有一件不在身邊,可能導致該張收據所列的整筆免稅商品無法完成確認。高單價或多件商品最好依收據分袋整理,並保留能快速取出的空間。
機場要怎麼做?先準備護照,再看綠色或紅色結果
- 抵達機場或港口後,在指定的退稅終端或電子設備出示護照。
- 系統若顯示綠色結果,表示海關確認程序完成。
- 若顯示紅色結果,要把相關免稅商品帶到指定海關區域查驗。
- 確認完成後,再依購買店家的退款安排收款。
日本海關目前列出成田、羽田、關西、中部、福岡、新千歲與那霸等機場,可在國際線出境大廳透過 Visit Japan Web 連接專用 Wi‑Fi 辦理線上程序,也可使用現場退稅終端。實際位置、開放時間與安檢先後順序,仍應依各機場當日指引。
台灣旅客出發前可做的六件事
- 確認購買日期是否落在 11 月 1 日新制之後。
- 在店內先問退款方式、預計入帳時間與可能費用。
- 保留收據、購買紀錄及付款工具,不要只拍照後丟掉紙本。
- 把免稅商品放在出境時能取出的行李,不要過早托運。
- 食物、飲料與化妝品若列入免稅購買,不要在日本境內開封使用。
- 提早抵達機場,預留系統操作、排隊與紅色結果查驗時間。
若商品必須托運,旅客應先查看機場對海關確認與行李托運的順序。不同機場動線可能不同,網路上的舊教學影片也可能仍是 10 月 31 日以前的制度。
辨識錯誤資訊:不是「日本取消免稅」
新制是把免稅改成出境確認後退款,不是全面取消外國旅客免稅。若貼文宣稱「11 月起日本購物全部不能退稅」,或要求旅客把護照、信用卡與驗證碼交給陌生代辦,就應停止操作並回到日本海關、國稅廳或觀光廳網站核對。
資料來源與更新日期
本文依日本海關外國旅客免稅退款制度與日本國稅廳新退款制說明整理,資料查核日為 2026 年 10 月 25 日。制度、機場動線與店家退款方式可能更新,出發前應再次查閱官方資料與購買店家說明。主圖為酷新聞使用生成式 AI 製作的原創情境視覺,不是日本海關現場紀實照片。